海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海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出版伦理规范

为加强伦理建设,有效防范期刊出版中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期刊声誉和出版秩序,提升期刊内容质量和品牌影响力,依据《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等文件,结合《海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作者伦理

1)稿件须为原创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

2)稿件在投给本刊前未曾投其他期刊,严禁一稿多投。

3)稿件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

4)稿件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对他人的研究成果给予客观评价,并在稿件中正确标引,按照《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著录参考文献。

5)作者署名应根据实际贡献确定,确保真实有效,并在出版过程中严格保持一致。

6)稿件标注的基金项目须真实有效,且稿件所涉成果与基金项目相关,不存在不当标注基金项目的现象。

7)在投稿时不得提供虚假、有利益关联的同行评审人信息;尊重编辑部及评审专家意见,如对审稿结果存在异议,可向编辑部提出申诉。

8)大型语言模型(LLM)和人工智能工具不能被列为论文的作者。

9)在稿件写作、图像创建或数据收集和分析中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作者需要在稿件末尾添加披露声明,说明使用情况,并对相关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10)除非学术质量问题,通过评审录用的稿件作者不能撤稿。

2.评审专家伦理

1)及时评审稿件并给出明确具体的审稿意见,如果不能评审或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评审,应及时告知编辑部,不得因不当原因故意拖延评审稿件或干扰评审程序。

2)尊重作者的科研成果,对稿件内容具有保密义务,不能违规使用作者的研究成果谋取不正当利益。

3)认真履行评审职责,对稿件的评价科学、合理,不能出现诋毁、攻击性评语。

4)自觉回避与作者、组织等存在竞争、合作或其他关联利益稿件的评审。

5)不能将评审稿件上传到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中,如果使用了任何人工智能工具支持了评估,则必须在评审报告中透明地声明其使用情况。

3.编辑伦理

1)编辑在出版过程中应注重出版规范,不得诱导作者做出违反出版伦理的行为。

2)本刊实行“双盲”评审制度,编辑须努力保证审稿专家的独立评审,不得干预专家评审,以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3)编辑具有保密义务,既要对稿件内容进行保密,也要对作者、审稿专家的信息进行保密。

4)编辑应尽可能向作者提供明确的修改意见或退稿理由。

5)尊重审稿专家的意见,如作者有异议,允许作者提出申诉。

本刊严格执行学术出版伦理规范,若发现稿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对已经录用尚未刊发的稿件将作退稿处理并通告作者单位;对已经刊发的论文将作撤稿处理,刊登撤稿声明并通告作者单位。

《海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

2024年7月